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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公安局开展人口信息清理纠错 重点清查公职人员

来源:红网 作者:盛磊 文坚 编辑:邓瑶 2014-08-26 10: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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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8月26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文坚)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长沙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大队即日起将开展人口信息清理纠错工作,纠正其中存在的户口“错、重、假”问题,重点清查公职人员。9月30日前,对于主动到公安机关反映并配合处理户口登记“错、重、假”问题的公职人员和市民,公安机关可不追究当事人的户口登记责任。

  人境大队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至今,该大队共查出100余人的户口存在“错、重、假”问题,其中80余户已删除,其余10余户正在办理中。目前,人境大队清查户口“错、重、假”问题的措施包括采取在常住人口系统数据中进行一对多人像比对,即在个人申报相关事项时,将其照片放入系统中查找是否有图像相似人员,再实地进行核查;省公安厅将采取多对多人像比对,即每个人都会与他人进行人像比对,如发现长沙县居民的户口有“错、重、假”问题,便将数据移交至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进行核查。

  参照《常住人口相片相似人员核实处理工作规范》,经查确属一人多户的,将向其下发《限期注销户口通知书》,要求其只能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并收缴相应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其中,分以下四类情形:

  一是对于弄虚作假非法落户(假迁移、假补登等),应当注销虚假户口。

  二是对于因为工作差错没有正常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而予以迁入落户的,应当保留迁入地一方的户口,注销迁出地一方的户口。

  三是对于因购买城镇蓝印户口、退伍转业、工业调动等历史政策原因造成一人多户的,应当保留后落户一方的户口,注销先落户一方的户口。

  四是对于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难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一人多户情况,逐级上报经请示省厅业务主管部门后予以解决。

  上述情形中,对于该人身份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应保留与其单位档案记载的身份信息一致的那一方户口,注销另一方户口;对于其中一方户口为重点人口或逃犯的,应保留此户口,注销另一方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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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盛磊 文坚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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