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凌晨2时许,津市市公安局金鱼岭派出所民警聂勇,辅警胡鹏、田峰正在夜间巡逻,当巡逻至津市市开发区戚家小区加油站时,发现一辆牌照号码为鄂D452M2福田五星牌三轮摩托车停放在公路旁。巡逻人员立即下车进行查看,发现驾驶室无人,车厢内有一人正在睡觉,经当场盘问检查,此人叫羿某,湖南省临澧县杨板乡玉皇庙村上北张组人,因羿某不能如实陈诉摩托车的来源且无行驶证,同时在其车内发现相关疑似作案工具,逐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经网上查询比对,此三轮摩托车系盗抢车辆,是湖北公安县今年7月13日立案的被盗车辆,车主为湖北省公安县夹竹园镇金猫口村八组村民刘某所有。经初查,羿某是盗窃惯犯,2008年因盗窃被法院判刑,2010年因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才出狱8个月,又赶去了老勾当,再次栽到警方手中。
来源:红网
作者:覃正文 蹇登娇
编辑:邓瑶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