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共有蔡山江等24座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纳入中央财政投资笼子,并于2011─2013年实施。批复概算投资523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补助432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18.5万元。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通过连续三年努力,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经市水利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工程运行正常。实际完成投资4232.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到位4232.6万元。专家组采取现场考察、档案察看、公众评议、财务核实等方式从项目组织、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实施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估。
专家组指出,洞口县在实施上述24座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四制”管理,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施工单位与项目法人签订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精心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坚守工地,跟踪管理,单元工程质量复检合格率达100%。整个项目建设没有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最后,专家组认定,洞口县24座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效果明显,基本消除水库工程安全隐患,提高了防洪标准,减轻了防汛压力和投入,完善了水库工程设施,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2.49万亩。
来源:红网
作者:梁任治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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