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是全省实事工程的项目之一。惠及对象主要为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岳塘区将按照“救治为主、救助为辅”原则,最大限度收治符合条件的流浪、关锁及肇事肇祸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采取“住院救助+门诊服药救助+生活救助”的限额救助模式,依照确定救治救助对象、医疗救治、延续管理、考核验收的工作流程,全面组织实施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救治救助标准原则上为5000元/人,全部用于患者的医疗救治费用(含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民政、医保、新农合等部门要与定点医院建立“一站式”报销救助模式。定点医院在患者完成住院治疗并按要求开具维持治疗药物后,先按照医保或新农合政策报销医疗费用,再按照民政部门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患者给予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最后用救治救助费用对患者自付医疗费部分进行补助,并将结余费用作为患者后续门诊维持治疗费用。
目前,岳塘区此项工作正顺利推进。
来源:红网
作者:李长菊 许亚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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