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月2日。当天,警方接到石峰区霞湾新村茶园组居民王先生报案,称凌晨时分,小偷以“钓鱼”的方式在其家中盗走手提包一个,内有7000元现金和一部价值200元的手机。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对王先生家中进行认真细致的勘察,并最终发现了犯罪嫌疑人遗留在案发现场的物品,在上面提取一份DNA检材,随后又将检材送到株洲市公安局刑科所进行DNA鉴定。
通过技术比对,警方发现该DNA检材与有前科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的DNA信息相符,石峰刑侦大队据此对何某采取临控措施。8月28日何某被常德市汉寿县公安局抓获,随后被押回株洲。
经查,46岁的何某是湘潭县人,2013年5月以来,他通过木质楼梯上楼、爬窗入室、窗口钓鱼等手段在石峰区、云龙示范区等地共盗窃作案4起,共盗得手机一台、现金1.1万余元。
日前,何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红网
作者:青琪
编辑:胡弋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