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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永定区对区委管理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进行清理规范

来源:红网 作者:田贵学 编辑:杨洁 2014-09-04 1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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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永定站9月4日讯(分站记者 田贵学)连日来,张家界永定区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区委管理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进行清理规范,开展专项治理。截至9月3日,该区有10名区委管理干部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组织部门审批,同意在社会组织兼职,另外有9名区委管理干部未予批准,不能再兼职。
  
  永定区在此次区委管理干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清理之前,共有12个单位19名区委管理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今年以来,该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政策规定。区委管理干部(含离退休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在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的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除行业协会(商会)以外的其他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的,必须事先报区委组织部审批。每人只能兼任1个职务,兼任的职务应与本职业务工作相关,兼职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5周岁,任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届;在同一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的区委管理干部一般不得超过两人。在社会组织兼职的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方式领取社会组织的报酬、补贴等,不准在所兼职的社会组织或下属单位开支、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为此,该区还严格规定,对未经批准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或者此前经过批准兼任社会组织职务但不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应辞去所兼任职务;对原已批准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确需继续兼任且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要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对兼任社会组织职务领取报酬的,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来源:红网

作者:田贵学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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