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包括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名称、实施项目的法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地址及规模、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建设期限等,大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矿业权出让项目的地址、产权关系、项目评估情况、招拍挂情况等,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的采购物品名称、数量、金额、招投标情况等;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决策结果等;项目审批情况,包括项目审批部门、审批依据、批准文号等;税费优惠情况,包括决定优惠的单位和个人、优惠方式及金额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今年,为加强对重大项目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预防腐败,道县纪委监察局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按照永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和规定的内容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重大项目情况。
来源:红网
作者:吴越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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