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邓某路过宜章县南京洞开发区某饭店时,看见被害人秦某醉倒在店门口,手机落在一旁。起先,邓某径直离开现场,往前走了二三十米,最终难抵诱惑,又折回现场,趁四下无人,将手机拾起时,又意外地发现了秦某脚边的挎包,遂将垮包内的5000多元现金拿走。
检察官提醒:醉汉虽醉,无暇看管的物品,却不是无主之物,勿因一时贪念,踏入囚房大门。
来源:红网
作者:张玉敏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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