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来访,绥宁县人民法院将信访接待室搬迁至临街门面,由一名资深法官专门负责信访接待,并每周安排一天“院长(庭长)接待日”,由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轮流参加接访。这一为民举措受到群众的好评。
该院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事事皆关情”的便民利民原则,倾力打造便民利民新形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今年上半年,在全省政法干警整体形象公众测评中,该院得分居全县政法系统首位,在全省法院系统排位比上年同期上升了32个名次。
在立案上,该院实行院机关和基层人民法庭“双轨”立案制。有关立案程序、收费标准等诉讼知识都在立案大厅张贴公开,凡来院立案或寻求法律咨询的群众均享受“一站式”服务。对辖区老弱病残或行动困难的当事人,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今年来,该院还组织开展巡回办案30余场次。
该院积极为208多名困难当事人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建立了司法救助基金,不断扩大司法救助范围,支出救助金20多万元。针对群众诉讼退费难问题,该院在邵阳市法院系统率先设立代垫、代退诉讼费用专项备用金,对单笔1000元以下的诉讼退费由法院工作人员直接代为办理退费手续,受到群众好评。
该院还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县内抗灾救灾、乡镇群众工作站、帮扶贫困学子等工作。今年,该院作为牵头负责单位派出工作组进驻受灾最严重的枫木团苗族侗族乡白岩水村帮助抗洪救灾,并捐助款项4万元。院长李汉斌帮助联系了福建泉州一批湘籍企业家对寨市苗族侗族乡山区小学生进行“一对一”爱心助学,为10名学生每人发送助学金2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向云峰 吴桂菊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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