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茶陵县城区日空气质量全部在良好以上,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达标率为100%。其中环境空气质量优5天,良好26天。
今年以来,茶陵县环保局强化环境监管力度,增加对企业的监察频次,采取涉重金属整治、危险废物整治、城区医疗废物整治、建筑施工降尘降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从源头上消减污染物排放量,使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
来源:红网
作者:刘雅 谭文明
编辑:邓瑶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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