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小华)经营户不仅违规进行店外经营还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城管处罚决定?荷花园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的做法是“零容忍”和“从重处罚”。前日,该中队召集辖区内的部分经营户召开“门前三包”案件通报会,当场对一店外经营违法行为较严重的经营户开出罚款2000元的顶格罚单。
荷花园街道作为芙蓉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试点街道,该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对辖区内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店外经营的违法行为多次进行劝导。城管队员对违法经营户先是开出“温馨提示单”,在提示无效后再开出“黄牌警示单”。如果经营户对此还是不予理会,城管队员只好开出“执法函告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我们对拒不履行城管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超过十五日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的三个月内不履行处罚的,将依法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该城管执法中队指导员刘曙表示。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小华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