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他们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法律上称为“失信被执行人”。目前,该院首批筛选出20余名“老赖”名单,并准备先行对这些人员进行约谈,约谈后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将这些人员的名单在本报及县电视台刊播。
通过这样的方式,进一步压缩'老赖'规避执行的社会空间,在亲戚朋友、街坊邻居间形成较大的舆论压力,督促'老赖'尽快履行义务。同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乃至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从而促进形成“一旦不诚信,处处受限制”的局面。
来源:红网
作者:唐菲 许丽华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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