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某系永兴县马田镇一幼儿园校车司机。2014年9月10日下午,雷某驾驶校车送学生回家。16时许,雷某见学生刘某(女,4岁)母亲在村口来接,便将车停在该村村口的坪里等待刘某下车。为了确保刘某安全,幼儿园跟车老师将刘某抱下车去,交给刘某母亲,还跟刘某母亲寒暄了几句。在跟车老师上车后,雷某启动校车准备赶往别处送学生回家。就在这时,悲剧发生了,刘某一岁半弟弟被压在校车的轮胎下。雷某立即停车下车查看,刘某弟弟已经死亡了。案发后,雷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对该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雷某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
目前,案件已移交至该院的侦监部门进一步审查。
来源:红网
作者:唐双明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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