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镇政府相关负责人提出,要认真扎实地做好摸底工作,及时准确地录入征管系统并派专人负责收缴。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为期三个月(2014年9月-12月),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清理征收三个阶段,本次房屋租赁和经营税收的重点清理对象是莲花、桐木、杨家山集镇沿街出租或自用经营的商铺房产。会议明确了房屋租赁收入和经营性房产自用行为应缴纳的税种,并要求在2014年底前,莲花镇沿街经营性房产租赁行为清理率必须达100%,征收率达85%以上,完成10万元任务。
区地税局第八分局负责人指出各村(社区)党员干部必须带头执行做好全面调查摸底工作,落实到位,并表示在征税过程中将积极配合莲花镇的税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来源:红网
作者:何巧梅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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