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黄某,1983年出生,在任湘潭市雨湖区畜牧水产局项目办主任期间,在未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填报了张某、黄某两人申请2010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申报文本,致使该立项获批。
之后在对申报的养殖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两养殖场并非申报人所有,但其并未声张,只是在回单位后口头向分管副局长陈某(另案处理)汇报,陈某表示已知情,并要求黄某不要多管闲事。于是,黄某在随后项目进行的各个过程中均未向验收小组、建设领导小组等单位汇报此事,致使两项目顺利获得验收,并获得共计60万的补助资金。
由于案情复杂,合议庭将择日宣判。在闭庭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余清华就案件进行了以案说法,给旁听的各位教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庭审结束后,许多年长的教师纷纷感慨,该案的年轻人就是做事欠稳重,30出头的小伙子,本来有着大好的前途,往这被告席上一站,一辈子就毁了。通过这样的庭审活动,教师们也有深刻的反思,在今后的教学和生活当中对于学生法律法规的教育一定要深入,并希望法院多开展这类庭审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何蔚 刘倩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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