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红网凤凰站9月26日讯(通讯员 龙向阳)9月24日下午,凤凰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培训工作会在该县政府宾馆5楼会议室召开。副县长杨平利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县人口计生局党组书记、局长,县计生协第一副会长龙桃梅主持。
在会上,县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就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及工作操作业务进行了详细地培训。同时,下发了《凤凰县落实<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实施方案》。方案中对奖励对象作了详细要求,需同时符合3个条件:一是该县城镇居民且未在外县市区享受同类奖励;二是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持有《无子女证明》的终身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人员;三是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奖励标准为从2014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直至亡故。原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可选择一次性5000元或者每月80元的奖励方式。
杨平利在讲话中强调,全县要充分认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落实工作的重要性,要迅速传达贯彻培训会议精神,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全力推进该项惠民奖励政策的落实。
全县24个乡镇计生专干、全县县直单位计生专干、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县人口计生局股室长以上干部160余人参加培训会。
来源:红网
作者:龙向阳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