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向丁某交付30万元预付款的甘某心有不甘,纠集5名社会闲散人员将丁某拘禁在湘乡市金薮乡某酒店内。9月25日上午,甘某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湖南省湘乡市公安局分别处以5至7天的行政拘留。
丁某是个包工头,手下也有一些固定的合作伙伴。以前,每次丁某的公司接到中标业务后,丁某都会分包给手下的合作伙伴。2012年底,丁某的公司参与竞标一项房屋建设工程,可中标的结果还没出来,丁某就和合作伙伴讨论起了分包的工作。
分包商要承接业务都要向总承包人交一定的预付款,在得到丁某承诺给甘某承建一栋房屋之后,甘某交了30万元预付款。几个月之后,甘某从朋友那里得知,那次竞标丁某根本没有中标。
气愤难平的甘某找到丁某,希望要回30万元预付款,而丁某却表示自己拿不出钱。几番协商之后,丁某向甘某出据了一张30万元的借条。之后甘某再次找到丁某,要求丁某赔偿自己的损失,并强行让丁某签下了一张60万元的借条。
不久,丁某向甘某支付了35万元,其中30万元是返回的预付款,5万元是赔偿甘某的损失。可钱一到账,甘某又拿着那张60万元的欠条,以工程没有兑现遭受损失为由,再次向丁某索要赔偿。因为丁某不愿支付额外的赔偿款,甘某便将丁某拘禁起来。
来源:红网
作者:欧阳勇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