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按照《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政策解释及操作办法》,凡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的,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或从2014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奖励80元。为更好地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惠及广大计生家庭,邵阳县成立了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明确专人负责;通过广告、媒体、会议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大宣传,促使符合奖励条件城镇居民,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在地居委会或向单位提出申请;举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业务培训会议,提高计生人员在奖励对象确认、信息管理、奖励金筹集发放以及监督核查等环节认真履行好职责,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邵阳县在上级70万元奖励资金到位的同时,县财政也迅速拨付配套资金70万元,确保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到人。
目前,邵阳县乡(镇)、各单位落实专人,按照“本人申请、审批确认、县级备案”程序,准确把握政策,深入调查登记,严格审查确认对象,摸底确定第一轮扶助对象1450人,现正在进行第二轮审查,在10月1日前,确保完成城镇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发放到位
来源:红网
作者:康煌 郭代耀 曾苗苗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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