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工作部署会议现场。解巾英 摄
副区长苏敏芳在会上讲话。解巾英 摄
红网望城站9月27日讯(分站记者 解巾英)为确保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工作顺利进行,9月25日,长沙市望城区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工作。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我省达到退休年龄(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退休)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可获得每人每月80元的奖励,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发放,直至亡故;2014年1月1日前原应享受而未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待遇以及在2009年10月22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或未领取5000元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选择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或从2014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奖励80元的方式,选择后不得更改。
具体的奖励对象是: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的;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持有《无子女证明》的终身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人员;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2014年1月1日前,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5000元奖励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也属于奖励对象。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举措,群众和社会舆论关注高。副区长苏敏芳要求,要严格按照程序,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摸清底细,逐一审核,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人,应享尽享;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制度家喻户晓;各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尽职尽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稳步有力推进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发放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解巾英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