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项检查工作中,执法人员针对全县536家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购进进行地毯式专项摸底调查,对餐饮单位的食用油品种、购进单位、检验合格证,索证索票情况、潲水去向进行检查和统计,发放《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使用和废弃油脂处置指导意见》的通知536份,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和机关学校食堂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购进色拉油和大豆油,并且在采购时向供销商索取《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批次检验合格证明》的签字盖章复印件保证食用油的安全和合格,并与潲水收购单位签订《潲水收购协议》,禁止其将收购的潲水油用于“地沟油”加工。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凤凰县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继续保持对“地沟油”打击的高压态势,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滕久松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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