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出台后,醴陵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通力协作抓落实。作为牵头单位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将这一奖励政策告知全体市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确定专门班子具体负责,筹集资金。计生系统、乡镇、街道、社区干部职工取消“双休日”,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政策精神进小区、进楼栋,确保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通过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醴陵市预计有一万余名城镇居民将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醴陵市已审核第一批对象1100余人,已经领取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其它符合条件的对象将逐步在今年12月30日前发放到位。
这一奖励政策,得到基层群众普通欢迎。
来源:红网
作者:张洁 廖长江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