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主要通过实地查看、调阅发票等方式,检查宾馆、酒店、会所和超市、卖场,是否存在公款吃喝玩乐、公款购买节礼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情况。为避免重复检查,经与县地税局协商,地税部门负责检查县内宾馆、酒店、会所,工商部门负责检查县内超市、卖场。
根据工作安排,县工商局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集中力量,组织相关股室共检查县内超市2家,专卖店23家。
来源:红网
作者:马晓英 王俊芝
编辑:邓瑶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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