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全局,涉及农民切身利益。近两年,中央连续两个1号文件都对这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为此,长沙县根据实际制定了《方案》。
根据《方案》规定,此次确权颁证将以2009年换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在稳定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缺什么补什么,不打乱重分,也不推倒重来。
“此次确权的范围主要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即一二轮承包耕地,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长沙县农办经管办主任易猛告诉记者,对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的机动地、园地、农林牧渔场、“四荒地”等农村土地,则不纳入此次确权登记范围。
“由于特殊历史条件的限制,多数地方土地承包不同程度地存在地块不实、四至不清等问题,导致存在不少争议和纠纷。”易猛说,通过确权登记可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法定依据。此外,对承包地确实权、颁铁证,可进一步赋予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和入股发展农业生产经营的权利。
“确权登记是对农村土地承包和确权发证工作的规范完善,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奠定坚实的基础。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作为确权变更依据。实测面积不影响与原来按承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不与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挂钩。”易猛表示。
来源:红网
作者:蒋志斌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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