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2日,陈某在天元区某工业园附近发现一台白色的桑塔纳小车,停在马路边很久,始终没有人来开。晚上10点,陈某用从汽配城配来的钥匙将车门锁和电门锁套开,启动汽车后一直开到了湘潭县易俗河。该车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了废品店,经鉴定此车价值9000元。
2013年12月2日晚,陈某和李某开车来到天元区某小区,转悠了一圈后,他们瞄准了一台黑色的桑塔纳2000。晚上11点左右,陈某打开了车门,但是用钥匙套锁的方式没能启动汽车,于是他决定用开来的汽车做牵引。他们用安全绳将自己的汽车车尾与该车相连,由李某驾驶前面的车负责牵引,陈某在后面这台车上控制方向。事后,两人以3000元的价格卖出。
“我看到他穿着制服,就比较相信他。”从陈某手上买了一台桑塔纳小车的刘某说,他想买二手车,经人介绍找到了陈某,陈某许诺会把手续办齐全。
据查,从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陈某单独盗得桑塔纳2000型小车4台、夏利小车1台、捷达小车1台、二轮摩托1台,陈某与李某共同盗得桑塔纳小车1台、别克小车1台、三轮摩托1台。陈某涉嫌盗窃价值64210元,李某涉嫌盗窃价值34210元。
来源:红网
作者:罗倩妮 张选果 廖淼霞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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