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李某来到广州打工,在酒吧偶遇一位年轻漂亮的湖南籍女孩张某,李某对其一见倾心,并互换了联系方式。此后,两人不断联系并很快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李某对张某感到很满意,认为自己走了桃花运,这么容易就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因此,两人交往期间,李某对张某几乎是百依百顺。8月的一天,张某提出要结婚,催促李某买房,在得知李某确实拿不出钱的情况下,唆使李某以跟老乡一起合作做工程的名义,骗取他人人民币现金4万元。李某将骗到的钱交给了张某,第二天,张某突然失去联系。这时,李某才反应过来,自己心目中的“桃花女”原来是个女骗子。
如今,看守所里的李某懊悔不已,面对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来源:红网
作者:黄烈群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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