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要求各有关市州、县市区发改部门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及时协调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施工环境等有关问题。并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安排到项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确保可持续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肖锋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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