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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疗效与广告宣传不符 消委调解获全额退款

来源:红网 作者:王名魁 编辑:杨洁 2014-10-14 17: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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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益阳10月14日讯(通讯员 王名魁)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一村民匡某看到广告宣传的特殊疗效后买了产品试一试,但服用一段时间后,病情无好转,于是要求商家退款,但被经销商拒绝。10月11日,匡某到益阳市资阳区消委投诉。经消委反复沟通协调,10月13日,商家最终同意退给匡某全部药款990元。
  
  “每天喝雪莲虫草合剂,疾病全赶跑……效果出奇的好”、“服用十天,睡眠好,咳嗽减轻了……”,常年被失眠和支气管炎困扰的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村民匡某,前段时间看到这样一则药品广告。广告宣称成都某药厂生产的一种“雪莲虫草合剂”对失眠、支气管炎有特殊疗效,于是决定试一试。9月28日,他花990元,在资阳区桥北某药店购买了5盒“雪莲虫草合剂”(每盒198元)。
  
  匡某服用一段时间后,发现没有广告所宣传的效果,病情也没有丝毫好转,于是要求商家退款,但被经销商拒绝。10月11日,匡某到益阳市资阳区消委投诉。
  
  资阳区消委受理后调查认为,从匡某提供的该药品广告资料看,广告内容确有涉嫌夸大宣传疗效之处。经消委反复沟通协调,10月13日,商家最终同意退给匡某全部药款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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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名魁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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