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强调,全县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保护、利用、监管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负直接责任。纪检监察、法院等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法院依法受理、执行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的强制执行案件,公安机关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依法查处。
城步县又进一步完善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等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执法协作、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制度。
来源:红网
作者:潘强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