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文化建设,弘扬时代正气,激活文艺创作,改变靖州文艺作品精品少、水平低的现状,满足城乡居民的文化精神生活需求,推动靖州文艺的大发展、大繁荣,靖州县于去年10月出台《靖州县重点文艺作品扶持奖励办法》,从文从化事业专项经费中列支靖州县重点文艺扶持奖励专项经费,扶持奖励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高,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和具有较高理论性和学术性的研究性作品。为将奖扶措施落到实处,靖州县还成立了重点文艺作品扶持奖励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的原则,每年开展一次评审、立项工作,对获评作品给予现金扶持奖励。《办法》规定受扶持奖励的单位必须是已在靖州县注册的行政、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文艺团体;扶持奖励的个人必须是靖州户籍人员或在靖州工作、生活2年以上(包括2年)的非靖州户籍人员。
来源:红网
作者:刘杰华 谢克全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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