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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用消防设施坏了 “绿色通道”申请维修资金

来源:红网 作者:宋锴 周湘红 郭熹娅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2014-10-16 16: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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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马冰清)

  □以往动这笔钱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
  
  □现在通过申请、外勘、审核、验收四个流程即可
  
  红网湘潭站10月16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宋锴 通讯员 周湘红 郭熹娅)安全出口被违法占用,并改建成了商铺;消防设施受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联动……由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省政府对金湘潭商业广场(以下简称金湘潭)实施挂牌督办,以督促其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限、高质量整改完毕。
  
  10月15日,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由金湘潭业委会选择的施工单位已经进场,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整改,预计45天内完工。
  
  此外,金湘潭消防系统整改维修项目的预付款,已经由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2007]165号令)的规定,直接支付给了施工单位。
  
  金湘潭火灾隐患突出
  
  金湘潭位于河西基建营商圈。整栋建筑面积64000平方米,负一至4层为大型商业场所,5至9层为写字楼。餐厅和工作室等各类场所云集,人流、物流十分密集。
  
  然而,金湘潭采取产权式商铺和写字楼模式后,内部经营单位和场所众多,业主共有800多人。其中,除2层步步高超市的产权较为集中外,其余各个部分为零散业主所有。部分写字楼业主也各自为政,擅自装修改建破坏大楼原有的消防设施。
  
  长期以来,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的现象,在金湘潭比比皆是。
  
  消防监督人员说,还有一个独立通道和一层向外的安全出口,被违法占用,违章改建成了商铺。
  
  尤其严重的是,大楼的公共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主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故障,火灾报警系统已基本瘫痪,造成大楼整体消防系统无法联动;消防控制室内空无一人,各类设备已蒙上层层细灰,形同虚设;大楼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泵房等缺乏维护保养,存在严重故障;大楼防排烟风机已经损坏,送风口、走道排烟口均大部分损坏,无法正常运行。
  
  走“绿色通道”申请维修资金
  
  金湘潭业委会主任陈文斌告诉我们,自从与原开发商脱离后,大楼物业公司自身经营困难,管理服务水平急剧降低,实际上已无法履行职责。
  
  以前,物业公司想申请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经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以及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我们这些业主来自五湖四海,难以凑齐”。
  
  根据《湘潭市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消防、电力、供水、供气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者设备损坏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或者紧急情况的,维修费用可以直接从受益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不需经“双2/3”以上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物业所在地社区和街道证实,报市消防支队确认,委托受益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即可办理。
  
  “通过‘绿色通道’解决住宅小区、多产权建筑业主签名难、耗时长的问题,保障了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此,陈文斌感受颇深。
  
  不过,没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资金余额不足的,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业主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这些紧急情况走“绿色通道”
  
  根据《湘潭市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一旦发生危及人身安全和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不需要2/3业主表决,维修费用直接从受益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应急维修、更新和改造的情形包括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消防、电力、供水、供气功能故障或部分设备损坏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屋面、外墙防水局部损坏、渗透严重;楼体单侧外墙饰面脱落、玻璃幕墙炸裂危及人身安全;其他危及人身安全和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

来源:红网

作者:宋锴 周湘红 郭熹娅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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