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2日上午10时许,喝了酒的范某搭乘三轮车在路上寻找到自己的女友,并要求其跟自己回家,但女友不肯。醉醺醺的范某想到女友多次找自己拿了钱,就好几天不见人影,自己现在要她回家她还不肯,越想越生气。在酒精的作用下,范某跳下三轮车,对其女友进行殴打,并将其女友强行拖到其搭乘的三轮车上。三轮车司机将范某二人赶下车后,立即骑车离开了现场。三轮车司机走后,范某继续对其女友进行殴打,致使其女友左侧第7、8跟肋骨骨折,左侧桡骨骨折。之后,范某的女友到公安机关报案,范某得到消息后逃往外地。
2014年8月,范某从外地回到家中。8月31日,范某发现自己的电脑在家中被盗后打电话报警。警察在进行了现场勘查时发现范某系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就以备案将范某带至派出所。到案后,范某对自己殴打他人致人轻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红网
作者:周亚利 卢文龙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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