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沅陵县正式出台了《沅陵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不在状态”行为问责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屡次违反“开门办公”规定、严禁乡镇干部“走读”规定、请销假制度等工作纪律将实行“累错重罚”和“一事双查”。不仅违反工作纪律的机关干部会因受罚次数逐级加重处罚,如果其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被查处累计达到一定人数,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将被给予诫勉谈话、停职检查甚至就地免职的处罚。这一办法不仅使干部职工不敢轻视作风建设中的“小问题”,而且加强了各级党委管理干部作风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以此来纠治干部作风。
“少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不思如何提高工作能力,如何更好服务群众,工作中爱讲价钱,爱讲待遇,浑浑噩噩混日子”沅陵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熊智勇告诉笔者,制定和出台《沅陵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不在状态”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就是为了切实解决少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慵、懒、散、浮、推、拖”的现象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将一些执行县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的行为;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但还没有达到党纪国法处罚条件的行为;影响机关和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群众意见强烈的其他行为都纳入问责范围,作出细致规定,做到“有错无为皆问责、不换状态就换人”,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在状态”,“无错有为”。同时该办法也成为了该县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整治干部作风的一项长效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李青松 舒丽莉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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