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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 收监执行原刑罚

来源:红网 作者:姚惠英 黄始喜 编辑:王娉娉 2014-10-20 1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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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辰溪站10月20日讯(通讯员 姚惠英 黄始喜)10月17日下午,假释考验期剩余不足8个月的张某,因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被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原刑罚1年9个月。
  
  张某去年9月假释后,在辰阳镇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7月8日12时至24时许,张某伙同杨某在采用烧板的方式吸食冰毒,杨某吸食冰毒后诱发疾病死亡,张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2日。张某在社区矫正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辰溪县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25条之规定,启动对张某的收监执行程序。10月17日上午,在收到市中院的收监决定后,该局立即周密部署,在县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当即将张某控制,当场宣告法院收监决定,当天下午送往怀化监狱接收服刑,收监执行顺利完成。
  
  辰溪县司法局依照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主动与公安、法院、监狱等各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探索、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这是该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被执行收监的第5位社区矫正对象,更向各社区矫正人员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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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惠英 黄始喜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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