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22时许,靖州县太阳坪乡邱元国刚刚将拖拉机停在沙溪加油站旁,会同县金龙乡梁安文便驾驶一台照明灯出现故障的三轮车与其相撞,造成双方身体受轻伤。经靖州县交警大队处理后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责任认定后,后双方对赔偿的金额存在较大分歧,为此产生了矛盾,导致互相埋怨、谩骂,甚至在路口互堵对方行车,矛盾进一步激化,稍有不慎便引发群体性事件,酿成大祸。
10月12日,靖州县太阳坪乡政府了解到邱元国反映的情况后,乡司法所、派出所及时与会同县金龙乡司法所取得联系,互通案情后,决定进行联合调处,稳控事态。10月20日,在双方所在政府工作人员的共同组织下,经人民调解员三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各自退步,达成了由梁安文补偿邱元国2000元医药费的调解协议。一起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跨县纠纷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来源:红网
作者:陈时贵 杨蓉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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