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商局党组书记获刑五年
红网湘潭站10月21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洪静雯)10月17日,湘潭县招商局原党组书记吴广怀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2005年至2013年6月,吴广怀利用其担任湘潭县招商局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工业企业技改资金安排、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等事项中,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26.6万元。鉴于吴广怀有自首的法定从轻情节和积极退赃的酌情从轻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地税科长获刑五年半
红网湘潭站10月21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冯叶)10月17日,湘潭县地税局原税政科长卢斌乾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因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2006年9月至2012年4月,卢斌乾利用担任湘潭县地税局税政科长的职务便利,在业务管理、税政处罚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21万元;利用担任该局财务科科长的职务便利,虚开发票,套取公款3万元并非法占为己有。
原国土所长获刑十年
红网湘潭站10月21日讯(通讯员 张蕾)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对湘潭县国土资源局梅林桥中心所原所长郭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作出判决:郭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9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财产9万元。
法院查实,郭某在担任湘潭县国土资源局梅林桥中心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开发票、收据的方法,侵吞、骗取征地补偿款9.5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在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开垦项目过程中,滥用权力,违法套取国家用于土地开垦项目的专项资金,在协助梅林桥镇政府代为发放征地补偿款的过程中,伙同他人滥用权力,违法套取征地补偿款,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来源:红网
作者:洪静雯 冯叶 张蕾
编辑:杨洁 实习生 刘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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