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吴某将自己的农用三轮车停在村公路上,该处路宽仅3米,车辆只能单向行使,唐某驾驶一农用三轮车装载1.5吨谷物(核载0.5吨)从此地经过。因吴某的车占据了有效路面,唐某从该车外慢慢驶过时将路边压跨,造成唐某连人带车翻到路下,唐某负伤谷物受损,经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唐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负次要责任。
今年9月,唐某向法院起诉吴某,要求赔偿损失12000元。法院审理认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路上临时停车……宽度不足4米宽路不得停车。经法院调解,吴某与唐某达成上述赔偿协议。
来源:红网
作者:雷晋荣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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