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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11万的物品卖6000元销赃 买卖双方都进了看守所

来源:红网 作者:贺小芬 卢文龙 编辑:邓瑶 2014-10-23 1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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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汝城10月23日讯(通讯员 贺小芬 卢文龙)两男子入室盗窃后销赃,买受人贪图便宜用6000元买下了价值11万余元的手机电脑等物,没想到买卖双方最后都被送进了看守所。10月23日,湖南省汝城县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和冯某涉嫌盗窃罪、被告人刘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杨某和冯某系广东人。两人初中毕业后辍学,由于年纪小又不愿吃苦,两人整日在家闲逛不务正业。2014年7月初,杨某和冯某等人因最近开销大,钱不够用,遂商量去找家店偷点东西换点钱。经过商量,众人将作案地点选在了位于湖南、江西、广东三省交界处的汝城县。7月10日,杨某、冯某等人骑摩托车从广东韶关赶到汝城县,并在县城四处打量寻找作案目标。最终杨某等人选定了一家人气较旺的手机专卖店。7月11日凌晨4时许,杨某、冯某等人来到之前选好的手机店,几人合力徒手将手机店的卷闸门强行拉开后,将店内的数十部手机和一部笔记本电脑席卷一空。得手后,杨某和冯某等人迅速逃回广东韶关,并将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刘某。经鉴定:杨某和冯某等人盗窃的手机等物共价值人民币111500元。
  
  2014年8月9日,杨某伙同他人再次到汝城盗窃时被警方抓获并供出了冯某和刘某;8月12日,冯某因吸食毒品被广东警方行政拘留,3天后,冯某被移交给汝城公安机关;9月10日,刘某被抓获归案。

来源:红网

作者:贺小芬 卢文龙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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