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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社交平台成招嫖工具 “野鸳鸯”宾馆被抓

来源:红网 作者:宋锴 编辑:杨洁 实习生 刘芳明 2014-10-23 10:21:1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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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10月23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宋锴)在手机QQ、微信、陌陌上搜索附近的人,常有衣着暴露的美女照片,添加好友成功后,对方就会赤裸裸地询问是否需要“情色服务”。
  
  10月22日上午,湘潭市岳塘区警方讲述日前查获的一起嫖娼卖淫案时说,这些人利用手机社交应用平台招嫖揽客,通过网络“下单”,线下付账和“交易”。他们在网上发布的一些性感自拍照,也并非本人。
  
  26岁的蒋沛文(化名)是湖南新化人,她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外闯荡,很喜欢在网络上交友聊天。10月17日晚上,微信上一位刚认识的男性网友,主动要把蒋沛文介绍到湘潭一家KTV上班。
  
  因早已厌倦闲在家中的生活,她简单问了几句后,第二天动身并到达湘潭。可是,对方并未带她去应聘,而是把她带到河东宝塔路一家宾馆过夜。
  
  19日上午,这位男网友劝她兼职从事色情服务,蒋沛文并未拒绝。当晚8点多,湘潭县一名男青年聊陌陌时,通过搜索功能,发现一公里以内有一个叫“婷婷”的美女。
  
  照片上,女子穿着T恤和黑色内裤半躺在床上,长相秀丽。
  
  来了兴致的他,还按照“婷婷”的提示,加了一个QQ号,和对方聊了起来。点开空间,文字的暗示性很强,图片也很露骨,还留有一个手机号,明码标示着“包夜”等价格。
  
  晚上9点,男青年来到指定的宾馆时,发现真人和照片不一致,但他仍谈妥了“服务价”。两人在宾馆的房间内聊了10多分钟,民警就来了。
  
  岳塘公安分局宝塔派出所民警说,由于警方严打,这些年,KTV、酒店的失足女都开房单干,通过手机QQ、微信、陌陌等手机社交应用平台揽客。而在“交易”过程中,嫖客遭遇骗钱、敲诈,卖淫女遭遇抢劫等情况并不罕见。

来源:红网

作者:宋锴

编辑:杨洁 实习生 刘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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