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以来,被告人杨某在茶陵县工业品市场内经营一家招待所。近期,因招待所生意不景气,杨某便想通过容留他人卖淫来“带活”生意,并从卖淫女的嫖资中抽取提成来营利,于是其托人四处打听招卖淫女的事。2014年9月,外地女子余某、戴某通过他人介绍来到杨某所开的招待所,杨某与她们商量好,杨某负责卖淫女的食宿,并提供招待所供卖淫,卖淫女每次从嫖资40元中抽取10元作为提成给杨某。
2014年9月24日,公安民警将正在杨某所经营的招待所里卖淫的余某、戴某及嫖娼男子谭某、周某当场查获。案发后,杨某退缴了非法所得230元。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文雅 雷桂卉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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