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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重残人士每月可领50元护理补贴 首批明年1月发放到位

来源:红网 作者:廖艳霞 唐杜 编辑:杨洁 实习生 刘芳明 2014-10-24 09: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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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10月24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廖艳霞 通讯员 唐杜)10月23日,我们从湘潭市残联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湘潭市重度残疾人生活质量,《湘潭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凡具有湘潭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将可以领取50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市首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将于2015年1月底前发放到位。
  
  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口本、残疾人证后,经村(委)会初审、乡镇审核,最终由湘潭市县市区残联审批确定。每年5月底前,补贴对象将被重新审核。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根据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时间不同,发放时间分为三个节点:2014年4月30日前持有残疾人证并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在2015年5月1日前申报护理补贴并获批准的,从2014年5月1日起计发;2014年4月30日前持有残疾人证并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在2015年5月1日后申报护理补贴并获批准的,从申请批准之日的下月起计发;2014年5月1日后申领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其护理补贴从申报批准之日的下月计发。
  
  “这个政策不分贫富,只要是重度残疾人都可以享受。”湘潭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艳霞说,如果属于重度残疾人,但没有办理证件的,可以到各县市区残联部门申请,经医院鉴定残疾等级,残联部门办理证件,申请获批后也可享受这一政策。
  
  对于户籍迁出湘潭的,受到刑事处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以及已经死亡的情况,将从次月起停止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采取虚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情节较轻的由县市区残联给予批评教育,追回冒领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王艳霞介绍,目前,湘潭市已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2.5万余名,启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后,将与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进行制度叠加发放,将能更好的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解决现实和实际困难,进一步改善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各县市区不得将已经实施的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取消或变相修改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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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艳霞 唐杜

编辑:杨洁 实习生 刘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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