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3日,会同县检察院确定了会同县人防办原主任林某、副主任李某、征收人员陈某为犯罪嫌疑人。经查明,该3名犯罪嫌疑人多次违反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规定,超越职权,擅自少征“隆城花园”、“安泰新村”、“同福兴苑”“浩景山庄”等9个开发项目的人防易地建设费,造成400多万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流失。
2014年10月22日,该案侦查终结,检察机关已将该案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杨纯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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