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道县10月26日讯(通讯员 雷晋荣)吴某应某物流公司之邀,在为其装卸货物过程中不幸致残。10月23日,道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双方存在雇佣劳务关系,判决被告一次性赔偿吴某各项损失24万元。 因被告某物流公司有物资需要装卸入库。原告吴某多次应被告要求或主动到被告仓库提供装卸、吊运等劳务,双方口头约定了报酬。2014年3月2日下午,吴某在被告仓库外主动协助被告从卡车上卸下入库的钢筋,因当日下雨,吴某不慎从车上摔倒在地,造成腰椎受伤、肋骨骨折。后经司法鉴定,吴某的伤情构成七级伤残。 来源:红网 作者:雷晋荣 编辑:何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4/10/26/41835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