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攸县10月27日讯(通讯员 贺晓鸽 洪溪 刘思思)湖南省攸县石羊塘镇某男子自2013年2月至2014年2月期间,通过破窗、破门等方式,在攸县酒埠江镇、峦山镇、湖南坳乡、鸭塘铺乡、桃水镇等地入室行窃12起,盗得现金、金银首饰等价值近万元财物。2014年10月27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湖南省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3年2月某日,犯罪嫌疑人杨某窜至攸县鸭塘铺乡宝塘村湖前组吴某家,用手掰断吴某家一楼卫生间窗户的一根栏杆,爬窗进入屋内,在二楼卧室的床头柜内盗得黄金项链一条、黄金戒指一枚、黄金耳钉一对。得手后,杨某从被其破坏的窗户逃离,并将盗得的金器卖到县城工商银行附近一家金银加工店内,得款3970元。
尝到甜头的杨某认为找到一条好“财路”继续犯案,先后窜至鸭塘铺乡、桃水镇、湖南坳乡、峦山镇等多地进入居民住宅进行盗窃。2014年2月20日上午,杨某窜至酒埠江镇慈峰山村黄竹组虞某家,见四下无人,便绕到虞家屋后,爬上窗户用脚踢断一根木窗栏杆后进入屋内,在一楼一间卧室的书桌抽屉内偷得现金20余元钱。从虞某家出来后,杨某又窜至同村艾家组刘某家屋后,攀爬围墙进入院子后破窗潜入屋内,被恰巧路过的虞某某看到,虞某某立即通知刘某以及其他村民。浑然不觉的杨某在一楼寻找财物未果后进入二楼寻找,被闻讯赶来的刘某和其他村民合力抓住,之后被公安民警带至派出所。经审讯,杨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红网
作者:贺晓鸽 洪溪 刘思思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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