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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县溪口司法所:违规占道酿事故 人民调解

来源:红网 作者:黎沿江 编辑:高芹 2014-10-28 17: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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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通道站10月28日讯(通讯员 黎沿江)“高哥,高嫂,我以茶代酒敬你们二位,老弟嫂也有不对的地方,请你们多多谅解,希望我们两家今后和睦相处。”10月28日中午,家住溪口镇罗城村的妇女杨某在溪口司法所对坪头村的高某夫妇如此说道,双方喜笑颜开,握手言和。
  
  9月30日下午六时许,家住菁杉公路溪口镇坪头村路段的高某因建筑施工,私自在公路北行车道上卸沙,并占据半幅车道,随后在20米外摆放了几条树枝作为简易警示牌,计划临时堆放,次日一早便搬离。不料天色渐晚,半小时之后,从县城接小孩放假回家的杨某驾驶女式摩托车途径该地,刚巧迎面驶来一台开着远光灯的大货车,杨某一时心慌,连车带人栽倒在沙堆里,所幸小孩平安无事,杨某随即送到县人民医院,经诊断,认定杨某左前胸第四根肋骨骨折。
  
  鉴于伤者伤情并不严重,医院方也建议不必住院,于是双方就商量好购买了几副中药回家自行治伤。谁知过了不到半个月,药吃完了,可是杨某感觉身体尚未恢复,便要求高某承担后续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相关赔偿责任,高某一气之下,就拒绝了杨某的所有诉求,矛盾一时陷入了僵局,无奈之下,杨某来到溪口司法所申请调解。
  
  溪口司法所收到申请后,立即组织人员查勘事故现场,分别听取双方意见,认真做好相关调查笔录,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证据的前提下,约请两村调委会成员及溪口镇安监站等部门,积极组织双方到司法所调解。调解刚一开始,双方便各执己见,针锋相对。溪口司法所干警对高某占道堆物、杨某超载等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宣讲了《道路交通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双方平心静气,换位思考,理性对待。在司法所干警苦口婆心的劝导下,杨某主动提出自己承担责任的四成,对此高某也表示无异议,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溪口司法所的主持下,签订了协议书,即由高某一次性赔付3650元,作为杨某的医药费及其他一切费用,费用结清后,双方不再有其他诉求,双方保证将认真吸取教训,以此为戒,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平友好相处。
  
  至此,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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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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