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范代办方面,县交警大队提出了三条措施,一是重申规定抓落实。围绕代办中存在的问题,再次重申了大队规范代办的8项规定,作为代办整治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二是从严查处抓效果。按照规范代办的惩治规定,从严查处代办人员的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涉及到内部人员参与,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三是完善机制抓长效。严格代办程序,规范代办行为,形成长效机制,防止违规现象反弹。
在警务调查方面制定出台了《警务调查回访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成立政委负总责,分管副政委具体抓,办公室、事故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协调开展警务调查工作。事故室要对所有122接处警进行回访,办公室要对车驾检业务进行回访,并做好信息反馈,每月定期通报情况。在警务回访中,凡群众反映为“不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每次给予一定经济处罚,从当月责任单位办案经费中扣除;责任单位回访化解仍为“不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另加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田小红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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