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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三男子在长沙多次入户盗窃被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贺琴 黄乐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2014-10-29 19: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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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0月29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贺琴 黄乐)频频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为总价值43000余元的梁某原、梁某龙、梁某生,于10月29日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梁某原,男,32岁,汉族,初中文化,耒阳市南阳镇人。
  
  梁某龙,男,27岁,汉族,初中文化,耒阳市五一路南外街人。曾在2009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广州省海珠区人民法院判处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10年7月24日刑满释放。
  
  梁某生,男,27岁,汉族,初中文化,耒阳市龙潭镇人,曾在2010年因犯盗窃罪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去年因犯盗窃罪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今年初才刑满释放。
  
  去年1月20日,梁某原来到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桥163家园,撬锁入室进入3楼一户人家,盗得被害人桑某一台宏基笔记本电脑、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索尼相机。
  
  事隔没几日,梁某原又到开福区洪山桥洪山家园3栋,盗窃被害人黄某放在卧室柜抽屉里的面值800元的人民币收藏币、一对黄金耳环、两块手表。
  
  今年1月11日,梁某原伙同一个外号“火爆”的人(另处)来到长沙市开福区四季花城,由“火爆”望风,梁某原独自进入室内盗窃黄某、刘某的笔记本2台、华为手机1部、戴比尔男士钻戒1枚、红珊瑚男式戒指1枚、和田玉皮带头1块、贵烟香烟2条、和天下香烟2条、软芙蓉王香烟2条、2150元现金。
  
  2月28日下午2时许,梁某原、梁某生再次来到四季花城,入户盗窃被害人何某笔记本电脑1台、IPAD2台、摩托罗拉手机1台。
  
  2014年3月,梁某原和梁某龙又一次来到四季花城,由龙某望风,梁某采用技术开锁方式进入户内盗窃现金3500元、美元1700元、港币800元。
  
  经价格鉴定以上被盗物品总价值43235元。
  
  4月11日,三人被开福区公安局抓获归案。
  
  办案检察官提示:公民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有条件的应对普通门锁进行升级,或是在公共领域安装摄像头等,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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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盛俊杰 贺琴 黄乐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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