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红网沅陵站10月30日讯(分站记者 李青松 实习生 宋璐 通讯员 龚华)10月29日,沅陵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湖南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和关于《沅陵县城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原则性通过两个办法(草案)。
沅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向洪振,副主任陈延生、陈兴明、田官武、全竹英、宋清书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胡诗军,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峰,副县长唐慧以及县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先后由全竹英和田官武主持。本次会议应到27人,实到20人,7人因病因事请假,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就《湖南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提交审议作相关说明,并介绍了该《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据了解,湖南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是湖南省现有30多个国家级湿地公园中湿地面积最大的湿地公园。公园周边涉及12个乡镇,涉及人口总数为251705人。会议指出了制定该《管理办法》必要性,并原则性通过了《湖南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草案)》。要求后续对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措施从细则角度出发,进一步具体、明确和完善。
随着沅陵县城市提质扩容进程的加快,该县城区人口数量和密度逐年大幅递增,现有的丧葬习俗已严重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县城科学文明发展。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一个县至少要修建一所殡仪馆,规范城区治丧。会议就《沅陵县城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进行审议,并原则性通过。会议指出:受传统文化的影响,部分市民对殡葬改革可能不够理解,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同时要提升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服务水品,政府部门要加强协调统筹,依法规范我县城区殡葬管理。
随后召开的怀化市第四届人大代表(沅陵选区)述职会议上,来自各行各业的11位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进行了述职。
来源:红网
作者:李青松 宋璐 龚华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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