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王某平(男,45岁,郴州市北湖区人)。因他患有肺结核,治病欠下10万元债务。债主多次上门讨要,无奈之下,2014年5月至8月间,他利用担任郴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的条件,伙同一名彭姓男子,制作假送货单,先后三次从某食品有限公司提走“坛子肉”等一批价值21万元的货物。10月23日案发后,因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通缉追逃。
来源:红网
作者:刘国锋 廖肖潇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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