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已出台的《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的政策要求,全省已退休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可获奖励金80元,或选择一次性5000元。奖励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本市城镇居民且未在外地享受同类奖励的人员;二是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持有《无子女证明》的终身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人员;三是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
来源:红网
作者:任继勇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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