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1日晚上,刘某驾驶一台未年检、即将报废的面包车从株洲县洲坪乡往株洲市方向行驶,23:58左右,当车行驶至株洲县渌口镇思源大酒店门口路段时,车速较快,因为车辆灯光和车辆制动状况不佳,没有看到杨某在道路上通行,导致面包车将杨某撞伤倒地,随即杨某被送到株洲市中心医院抢救,9月1日2时许,杨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明:刘某驾驶的面包车属于车况极差,应当进行报废处理,但刘某心存侥幸,驾驶该车辆上路,导致了这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并且车辆没有购买任何保险,加上刘某家境贫困,只能支付部分赔偿款。
检察官提醒各位车主: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当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并购买相关保险,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来源:红网
作者:陈磊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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